英立达项目公告
英立达患者援助项目调整后执行细则
2018-10-25 14:55:57
一、患者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1月31日(以患者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
2019年2月1日起,英立达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不再受理患者以任何形式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新申请材料、补充材料及其他等。
二、项目申请要求:
1. 3+1+X模式 Ⅰ期: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英立达1个治疗周期(2盒[1])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最多9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Ⅰ期时长:自首次领药时间起最长9个月),之后不再受理再次入组申请。
2. 3+1+X模式 Ⅱ期:
2.1 I期援助结束后,并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英立达1个治疗周期(2盒)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援助至其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2.2 I期入组前已经完成4个治疗周期(8盒),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I期领药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援助至其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3. 2.5+X模式:2018年11月1日之前按原方案完成英立达1个治疗周期(2盒)的患者,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援助至其不符合项目继续援助的标准或本项目全面终止。
4. 关于申请时间:为了用药治疗的延续性,请按照项目要求提早申请,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提交初次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5. 关于购药发票:2018年11月1日前的购药发票需提交发票原件;2018年11月1日之后的购药发票提交发票复印件即可。
6.关于申请材料:2018年11月1日起(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患者需提供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7. 2018年11月15日起(以患者初次材料寄出日邮戳为准),患者需签署2018年11月版患者告知书及知情同意书。
8. 申请入组的医学标准、经济标准及申请流程不变。详见《中国癌症基金英立达患者援助项目患者资料夹》。
三、已入组患者:
1. 已经获得批准入组的患者,可继续领取援助药品,直到本轮援助结束或其不符合项
2. 2018年11月1日起,入组患者无故未领药超过2个月,视为自动出组,不再享有领药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患者自负。
四、出组患者:
2018年10月25日起所有出组患者(含I期到期)不再受理其再次入组申请。
备注:符合本细则2.2的患者除外。
五、本执行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癌症基金会所有。
对以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英立达患者援助项目咨询电话:010-6713 5908或咨询当地协管专员。
中国癌症基金会
2018年10月
<< 上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关于英立达患者援助项目... || 下一篇:关于浙江大病保险患者英立达患者援助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