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可瑞项目公告
关于青岛大病救助患者援助模式调整的通知
2017-03-28 14:50:49
1. Ⅰ期:第一年患者服用赛可瑞3个治疗周期(3瓶),证实安全有效,且没有严重副作用,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可获得9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最多不超过9瓶)。
申请时间:服药1.5瓶后即可提交申请材料。
2. Ⅱ期:Ⅰ期援助结束后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赛可瑞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第二年患者服用赛可瑞2个治疗周期(2瓶),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援助至治疗结束。
申请时间:服药1瓶后即可提交申请材料。
3. 大病救助患者提交购药发票的要求如下:
(1)《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历》复印件。
(2)《青岛市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申请表》复印件。
注:I期申请此项内容需医保盖章认可。
(3)《大病医疗救助专家评估表》复印件。
(4)方案要求的赛可瑞医保医疗费用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药房盖章认可。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项目咨询电话:010-6719 4642或与当地协管员联系。
特此通知。
中国癌症基金会
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