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狄沃项目简介
中国癌症基金会欧狄沃患者援助项目援助方案调整公告
2020-01-06 11:38:39
为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中国癌症患者获得欧狄沃治疗的可及性,在施贵宝公司的支持下,中国癌症基金会决定调整欧狄沃患者援助项目的援助方案,具体如下:
一、调整方案的覆盖人群:
此次欧狄沃援助项目调整针对符合欧狄沃在中国大陆获批适应症的低收入及低保患者:
1.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2. 单药适用于治疗接受含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且肿瘤PD-L1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PD-L1的肿瘤细胞≥1%)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患者。
二、调整方案细则:
1、 低收入患者:
首次申请:
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医学标准并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的低收入患者,在连续接受3次欧狄沃治疗后,经指定医师评估能够继续从欧狄沃治疗中获益且未发生疾病进展,可获得后续最多3次治疗的免费药品援助。
后续申请:
完成首次申请阶段的患者,如仍需接受欧狄沃治疗,可在再次连续接受3次欧狄沃治疗后,经指定医师评估能够继续从欧狄沃治疗中获益且未发生疾病进展,并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后续最多4次治疗的免费药品援助。在此援助阶段,患者可以最多连续循环申请七次。
援助项目患者接受欧狄沃治疗最多不超过2年。
2、低保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低保患者援助方案保持不变。头颈鳞癌适应症的低保患者的援助方案更改为与原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一致,援助周期延长,最长不超过2年。
三、调整方案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援助方案将于2020年2月正式实施,请您关注中国癌症基金会官网公布的调整后项目实施细则、过渡方案、项目材料及项目流程。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项目热线400-669-0906。
中国癌症基金会
欧狄沃患者援助项目
2020年1月6日
<< 上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欧狄沃患者援助项目(头颈... || 下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欧狄沃患者援助项目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