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圣奇项目常见问题
中国癌症基金会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常见问题
2020-05-20 22:07:57
l 项目背景篇
1. 关于中国癌症基金会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0月26日,于2005年更名为中国癌症基金会,是我国致力于癌症防治的公益性组织,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独立社团法人。面向国内外募集资金,开展各种与癌症有关的公益活动。
2. 关于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
a) 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在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癌症基金会开展的患者援助项目。项目旨在帮助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泰圣奇药品援助,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b) 中国癌症基金会下设的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
3. 基金会项目办公室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680-6159
网址: http://www.cfchina.org.cn/
信箱: 北京市100061-9分箱
中国癌症基金会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邮编: 100021
微信公众号: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
微信小程序: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
4. 项目办公室的具体地点和工作人员姓名为何不对外公布?
为了保证项目办的工作秩序,杜绝腐败行为,本项目规定项目办工作人员不得与申请人直接接触,因此办公地点及姓名不公开。
5. 项目什么时候启动?
2020年5月份
6. 港澳、台湾居民可否参加此项目?
不可以,本次援助对象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7. 援助项目申请及领药是否收取费用?
我们是慈善援助项目,在患者申请及领药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患者及家属的任何费用。
l 申请流程篇
1. 患者递交申请材料后,项目办多长时间可以回复?
项目办承诺在收到患者上传材料的 14 个工作日内回复患者,特殊情况项目办会发公告。
2. 项目申请中或申请成功后有疑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了解?
可拨打项目援助热线进行咨询,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患者也可以登录“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了解相关信息。
3. 援助申请的审批结果如何查询?
基金会项目办审批通过后,会电话通知患者本人或家属。患者可实时关注“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微信小程序上患者申请审批状态。患者本人、家属或项目医生如有特殊疑问,可通过项目办的援助热线进行咨询。
l 经济材料篇
1. 泰圣奇援助项目患者入组的收入标准是什么?
泰圣奇患者援助项目的宗旨是为那些难以支付泰圣奇治疗费用的低收入患者,按照援助方案免费提供泰圣奇药品援助。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方法 , 同时结合患者及其直系亲属所居住地的收入支出水平来判断患者是否为项目援助的低收入对象。
2. 患者是否必须在项目医生所在医院购买泰圣奇及就诊才能申请项目援助?
患者可以自行选择指定项目医院或药店,但必须确保所购药品为正规渠道的没有任何隐患的药品,所开发票也必须符合项目要求。患者必须遵医嘱定期到项目医生处进行医学评估并通过后才能申请。
3. 项目申请中提到的直系亲属包括?
直系亲属是指患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4. 《经济评估表》中工作单位,政府部门填写要求?
《经济评估表》中全部内容均需填写,无空项。如果没有,只需填写“无”。工作单位, 政府部门的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盖章缺一不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需工作单位填写的部分由政府部门代替证明及盖章;如已经退休,可由当地政府部门或原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障局证明及盖章。
注:政府部门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以上部门。
5. 为什么有些患者需要提供购药明细单?
对于购药发票上药品名称未显示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泰圣奇®)或者未显示购买数量及单价的,除上传发票照片外,还要上传购药明细清单照片。
6. 患者知情同意书能否其他人代签?
原则上患者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患者本人签字并写明日期;若患者确实不能自行签署,请由直系亲属代签,需同时签署代签人姓名及患者姓名,且需患者本人按手印。
7. 患者直系亲属与患者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吗?
需要提供,项目办需要申请患者提供所有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复印件,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同样需要提供;如患者父母去世,且患者年龄未满 50 周岁需提供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火葬证、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8. 患者是军人,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如患者是军人,需提供完整版军官证复印件及患者所有直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
9. 患者离异,无法提供配偶资料怎么办?
若患者离异,可提供表明离婚的户口页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10. 购药发票的要求,有区域限制吗?
必须为中国大陆正规发票,不限制地域。发票抬头必须为患者本人姓名,药品名称、药品数量、 药品金额、发票时间、财政部监制章、发票专用章(发票未写明药品信息的需要提供发票对应的清单)。
11. 发票原件丢失怎么办?
若患者发票原件丢失,需由开票单位(药房或医院)提供发票复印件或底联(存根联或 记账联)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写明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l 医学材料篇
1. 患者提供的所有病情资料都要经过指定医生盖章吗?指定医生签字或骑缝签字能否认可?
是的。所有医学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由项目指定医生手写签字(手签章不予认可),加盖指定医生项目专用章。对于医学材料上的指定医生的骑缝手写签字以及指定医生的骑缝盖章的材料是认可的。
2. 患者在进行随访评估过程中,指定医生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对患者的材料进行签字盖章,怎么办?
患者入组后可以找同医院的其他指定医生对患者本次需要提交所有的随访材料(包括随访评估表、检查报告单、上一次是使用援助药品的用药记录)进行签字盖章。
l 药品接收篇
1. 患者每次可以领取几瓶援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