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立珂项目简介
中国癌症基金会泰立珂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简介
2024-11-12 16:25:18
秉承中国癌症基金会一贯宗旨,为促进中国癌症防治事业的发展,在强生制药有限公司大力支持下,中国癌症基金会开展了“泰立珂患者援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旨在提高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泰立珂治疗的可及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中国癌症基金会下设的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
项目启动日期
2024年11月
项目截止日期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项目援助对象
医学标准
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立珂适应症: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克隆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RRMM)成人患者的治疗。
附加标准
1.患者自愿申请加入项目。
2.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长期承担泰立珂治疗费用。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公民。
4.患者接受援助药品前自费使用的泰立珂药品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
项目援助方案
低收入患者:
1、“首次申请方案”: 患者需自费使用泰立珂治疗3瓶(2瓶30mg,1瓶153mg)后,根据项目指定医生评估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将 “医学证明材料”及2瓶30mg,1瓶153mg购药发票及药品使用记录提交项目办,获得审批后,可获得2瓶153mg治疗的援助药品。
2、“后续申请方案”:如患者经指定医生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再自费2瓶153mg泰立珂治疗后,根据项目指定医生评估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将“医学证明材料”及2瓶153mg购药发票及药品使用记录提交项目办,获得审批后,可继续获得2瓶153mg治疗的援助药品。
备注:
1)由于药品冷链运输及保存要求,患者每次申请2瓶药品,获批后援助药品按照每周1瓶频率发放,共计2次发放完毕。
2)本项目中所有泰立珂购药发票及药品使用记录仅可使用一次。
3)在项目执行期内,低收入患者可以按照后续申请方案循环申请,直至基金会终止对患者援助药品的条件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情形出现,则援助终止。
4)泰立珂购药发票追溯时间:自患者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的发票均认可。
低保患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可满一年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多发性骨髓瘤的患者,经项目指定医院的指定医生评估符合医学标准,患者首次及后续申请需要提供“医学证明材料”及相关低保证明材料,项目办审批确认材料合格后,可发放援助药品。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中国癌症基金会将终止对患者的药品援助:
1)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2)经查实,患者将援助药品转让他人;
3)患者不能继续提供“医学证明材料”。
4)援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
5)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终止;
6)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援助药品治疗;
7)患者自愿退出或死亡;
8)项目终止。
不良反应
患者需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泰立珂治疗可能产生的所有不良反应,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可预知的不 良反应,须立即寻求项目指定医生的帮助,中国癌症基金会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领药需知
中国癌症基金会泰立珂患者援助项目援助的药品冷链配送至注射医院,保证药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药品贮藏要求。
冷藏链产品通常是使用生物技术生产的,且来源于蛋白质。高温及冻结是影响蛋白质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冷藏链产品保存温度应为摄氏2度至8度,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导致药品蛋白质结构受到损害,蛋白质将不再起作用并且减少药效,任何药效的损失都是永久的且不可挽回的。
泰立珂作为一项冷藏链产品,需要护士接收药品后冰箱冷藏(2°C-8°C)。请勿冷冻。置于原包装中避光储存。
患者收到援助药品时需手机登陆微信公众号扫码确认收货,并在援助药品接收单签字。
患者应按与基金会约定的注射时间提前半小时准时到达项目医院,等待接收配送药品,并及时完成注射。未按时到达项目医院的患者,本次配送的药品将由配送人员带回,医院不予保存。若患者未能按要求领取援助药品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输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患者自行负责。
对于已配送到医院但未按时接收药品的患者,如患者要求再次配送,需要再次拨打项目援助热线进行预约,完成注射时间变更,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配送费用。
项目监察
项目办将对接受援助的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患者个人信息,经济状况等,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药品。
法律声明
1.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癌症基金会。
2.援助药品严禁在市场上销售。
项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010-68885951(拨打时间:9:00-11:30,13:00-16:30)
邮政信箱(只接收邮政特快专递EMS):
北京市东城区100061-9信箱泰立珂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电子邮箱:tpapcfc2024@163.com(供患者提交申请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