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复美项目公告
瑞复美®患者援助项目医学相关流程调整通知(2014.03.30)
2014-03-29 23:16:00
经由中国癌症基金会瑞复美®患者援助项目专家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项目办决定将项目医学相关流程进行相应调整。新修订流程从2014年3月31日开始执行。
修改方案如下:
一、入组申请提交的医学材料更改为:
(1) 指定医师签字盖章的《患者入组医学评估表》
(2) 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
(3) 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1) 瑞复美治疗前最近一次的血/尿M蛋白检测报告(免疫固定电泳/血清蛋白电泳报告单)
2) 瑞复美治疗前最近一次的骨髓细胞学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的复印件
(1) 指定医师签字盖章的《患者入组医学评估表》
(2) 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
(3) 提供以下其中一项:
1) 瑞复美治疗前最近一次的血/尿M蛋白检测报告(免疫固定电泳/血清蛋白电泳报告单)
2) 瑞复美治疗前最近一次的骨髓细胞学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的复印件
二、随访领药申请更改如下:
1、提交的医学材料更改为:
(1) (1) 由指定医师签字并盖章的《患者随访领药申请表》
(2) (2) 由指定医师签字并盖章的RevCareTM处方信息单
(3) (3) 在第1、4、7次申请领药时,提供三个月内的血/尿免疫固定电泳或血清蛋白电泳检查报告
(4) (4) RevCareTM患者同意书(*仅限完全援助患者初次领药时提供)
2、每次随访领药申请前所需要进行的检查:
(1) 血常规检查
(2) 血钙及肾功能检查
(3) 尿妊娠试验(仅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女性)
(4) 在第1、4、7次申请领药前,三个月内进行血/尿免疫固定电泳或 血清蛋白电泳检查
(如此项不适用请指定医师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材料需医师签字、盖章)
(1) 血常规检查
(2) 血钙及肾功能检查
(3) 尿妊娠试验(仅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女性)
(4) 在第1、4、7次申请领药前,三个月内进行血/尿免疫固定电泳或 血清蛋白电泳检查
(如此项不适用请指定医师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材料需医师签字、盖章)
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致电项目办热线:400-6767-375 010- 5364 8984
中国癌症基金会
瑞复美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2014年3月30日
<< 上一篇:上海指定药房变更领药地址的通知(2014.0... || 下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关于调整瑞复美患者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