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癌症基金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_管理制度_中国癌症基金会

管理制度

中国癌症基金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

2024-06-07 22:30: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癌症基金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是中国癌症基金会以下简称“癌基会”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癌基会应加强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癌基会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及交流平台的作用

第二条 癌基会网站管理是指对中国癌症基金会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及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发布内容进行管理。

第三条 癌基会新媒体平台管理是指对中国癌症基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及管辖范围内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管理。

第四条 癌基会坚持“募集资金,开展公益活动,促进中国癌症防治事业的发展”的宗旨,体现“群策群力,科学抗癌”的行动口号,向社会公众传播准确科学的防癌抗癌知识和信息。

第五条 癌基会离退休工作人员、在职人员、专项基金

会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项目成员以癌基会相关人员身份通过任何形式媒介对外发表言论均需经过相关流程审批。

第六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是不限于基

金会官方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抖音快手账号等多种形式新媒体应用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癌基会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全面负责官网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其职责包括: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癌基会的有关决定,组织信息收集和发布,研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负责官网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提出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意见,承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信息或资料的经常性管理、录入发布及归档。各部门负责人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其管辖下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负责联系和监督网站技术支持方承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各部门负责人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各部门管辖下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行及维护。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网站类别及发布权限

(一)中国癌症基金会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标准名称为:中国癌症基金会,保有唯一性。

(二)中国癌症基金会是其官方网站唯一合法运行、维护、信息发布、解释和监管机构。

(三)其他任何单位、项目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混淆或开设可能引起公众发生误解为中国癌症基金会相关网站

(四)中国癌症基金会管辖下的各类网站须经中国癌症基金会批准后方可建立,任何未经批准建立的各类网站,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维护

癌基会按照中国癌症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开信息。及时将文件、捐赠信息整理后,通过官网发布,保障网上查询畅通。

(一)癌基会官网及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网站,由各网站技术支持方承担网站运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网站技术支持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网站安全顺利运行。

(二)癌基会官网及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网站,由各网站技术支持方负责网站安全管理。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补,防止各种非法入侵,确保数据的安全。

(三)癌基会官网及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网站,各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当系统意外崩溃时须尽快恢复运行,备份数据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原则及流程

官网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重要信息的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一)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负责官网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并承担信息或资料的经常性管理、录入发布及归档。各部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并承担信息或资料的经常性管理、录入发布及归档

(二)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官网公布信息程序:草拟信息发布稿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审核后,呈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和理事长批准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在官网发布。

)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和相关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录入发布及归档

由有关专家提供的国内外科技信息,须经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审核后,呈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审批,最终由癌基会理事长批准后予以发布。

第十三条 网站的管理

(一)任何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在官网及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上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二)中国癌症基金会授权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保管使用官网网络密码,各部门负责人授权部门相关人员保管使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网络密码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泄漏。

(三)发现官网被病毒、黑客袭击或运行不正常,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督促网站技术支持方通知服务器供应服务商进行处理和维护。各部门发现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报告,并督促网站技术支持方通知服务器供应服务商进行处理和维护。

(四)不得在官网及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以及淫秽、不道德的言论。不得利用本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或从事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官网及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发布虚假的或伪科学的信息,不得发布违反癌基会有关规定、影响癌基会声誉和形象的信息。

(六)一经发现官网有上述条所示内容的信息,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应立即予以删除,并报有关主管领导,协助癌基会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各部门一经发现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有上述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应立即予以删除,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分管领导,协助癌基会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七)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应建立官网日志,记录重大事项,保存官网信息副本,按本规定的要求对官网进行严格管理和维护。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类网站日志,记录重大事项,保存管辖范围内网站信息副本,按本规定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网站进行严格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 新媒体平台

第十四条 新媒体平台类别及信息发布权限

(一)中国癌症基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标准名称为:中国癌症基金会,保有唯一性。

(二)中国癌症基金会是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唯一合法运行、维护、信息发布、解释和监管机构。

(三)其他任何单位、项目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混淆或开设可能引起公众发生误解为中国癌症基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中国癌症基金会管辖下各类新媒体平台须经中国癌症基金会批准后方可建立,任何未经批准建立的各类新媒体平台,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信息发布流程

(一)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负责微信公众号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并承担信息或资料的经常性管理、录入发布及归档。各部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新媒体平台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并承担信息或资料的经常性管理、录入发布及归档各部门负责人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新媒体平台的第一责任

(二)癌基会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拟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时,应事先准备信息发布稿,经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审核通过后,按癌基会内部审流程,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阅,呈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审批,最终由理事长批准后,提供给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发布至微信公众号癌基会各部门在其管辖下新媒体平台公布信息时,应事先准备信息发布稿件并注明发布平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按癌基会内部审批流程,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阅,呈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审批,最终由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在其新媒体平台发布。

)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对各部门提供并经理事长审核批准的信息发布稿及时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录入发布及归档。交付的信息应当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部门理事长审核批准信息发布稿及时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录入及归档并在各部门管辖下新媒体平台发布。

由有关专家提供的国内外科技信息,须经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审核后,呈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审批,最终由癌基会理事长批准后予以发布。

第五章 依托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全面发挥癌基会在肿瘤防控领域专业优势,利用好官方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做好肿瘤领域的健康科普工作。

附则

第十 本规定由中国癌症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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