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癌症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_管理制度_中国癌症基金会

管理制度

中国癌症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24-06-07 22:3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癌症基金会(以下简称癌基会”)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推动癌基会信息公开,保证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保障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对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和《中国癌症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互相衔接互相补充,推动癌基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条 癌基会办公室和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落实及实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癌基会设新闻发言人1名,由理事长担任。新闻发言人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对事关癌基会重大、敏感问题,全局性、综合性相关信息进行对外发布。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癌基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应当及时公开说明或者澄清。

第五条 癌基会新闻发言人应严格遵守的基本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要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熟悉癌基会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新闻发言人应具备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答疑解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确保新闻信息发布主动、权威,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准确、及时。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集体采访、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向媒体和公众发布癌基会工作重点及进展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媒体、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其他应公开发布的重要信息。

第三章 实施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 癌基会新闻发布遵循的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公开为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确保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及时主动原则。新闻发布做到及时、主动,积极回应公众质疑,澄清事实,答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审批发布原则。癌基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发布会的内容和时间,须经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理事长办公会审批;重大新闻发布前,须经癌基会理事会审议决定,并由理事长签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履行报告程序,在获批后方可召开。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接受采访,如有工作人员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给癌基会带来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 癌基会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癌基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三)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与癌基会业务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疑惑解释。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癌基会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三)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四)癌基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和民政部指定网站。

(五)主流媒体及大众媒体。

(六)《中国癌症基金会年报》。

第九条 癌基会新闻发布的程序:

(一)明确新闻发布主题。癌基会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新闻发布主题,报新闻发言人和癌基会领导审定。

(二)审批新闻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新闻主题内容,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背景材料主要指对所发布的新闻内容所准备的必要的答复材料。依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由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之后按规定报癌基会秘书处、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审批。

(三)确定新闻发布人员。新闻发布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特殊情况也可授权癌基会其他主要领导发布。

(四)发布场所符合规定。新闻发布的场所、讲台、背景、标识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新闻发布过程的所有材料、视频、照片归档保存。

第十条 新闻发言人应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努力提升新闻发布成效。

第十一条 新闻发言人应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中国癌症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癌症基金会对外新闻发布审批单

 


附件:

中国癌症基金对外新闻发布审批单

收文日期                         收文号:

申请部门: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新闻发布要求

£  主动    £ 主管部门(机构名称             

新闻发布内容:(50字以上可另附页)

 

新闻发布题目:

 

新闻发布时间:

 

新闻发布地点:

 

新新闻发布形式:       

£ 新闻发布会    £ 名义发布新闻    £ 声明  

£ 谈话          £ 集体采访        £ 单独采访   

£ 官方网站      £ 官方微信平台    £ 主流媒体

£ 大众媒体      £ 民政部指定网站     

£《中国癌症基金会年报》

拟请主流媒体:

 

材料组织部门:

 

新闻发布稿件:

(另附 并注明是否提供书面材料)

理事长意见:

 

 

签署:                      

秘书长意见:

 

签署:                             

分管副秘书长意见:

 

签署:                                  

肿瘤防控与科普宣传部审核意见:(50字以上可另附页)

 

                                     签署:                      

部门审核意见:(50字以上可另附页)

 

                                     签署:                      

*注:另附页内容必须打印,签字手写

<< 上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  下一篇:中国癌症基金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规... >>

协办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肿瘤医院 | 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 | 全国肿瘤登记中心 |
版权所有 @ 中国癌症基金会 卫网核总第9号 京ICP备06049373号
All Rights Reserved by Cancer Foundation of China